□张倩茹
“周杰伦演唱会门票,内部渠道代拍!”“手速慢抢不到?专业代拍帮你搞定!”——这样的广告语让无数粉丝心动,但暗藏陷阱。
2023年9月,被告人白某某以能购买到明星演唱会门票的名义,通过微信、支付宝收取张某某等5人人民币28660元。被告人白某某将收取的资金转入艾某的个人账户,让艾某将资金充值到某直播平台的账户中。2024年2月,被告人白某某分别使用2个微信号,一个微信号在抖音上负责接单,另一个微信号伪装成代拍者,以能代拍明星演唱会门票为由,诱骗他人以扫码付款的方式进行支付,通过徐某某和某对公账户等账户共收取罗某某等9人资金共计人民币35019.32元,被告人白某某将上述骗取他人的资金都用于其个人网络充值消费。案发后,白某某主动投案,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退出全部违法所得63679.32元。
浉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白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白某某退出的违法所得63679.32元,发还各被害人。
法官说法
浉河区人民法院法官 余童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时代“虚假交易”诈骗。被告人利用粉丝对明星演唱会门票的迫切需求,虚构代拍能力,通过社交平台精准锁定受害人,其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财产权,更破坏了网络交易环境的诚信基础。在这里提醒大家:任何以“技术漏洞”“内部渠道”为名的非法敛财行为,均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众在网络消费中务必提高甄别能力,切勿让“追星热情”蒙蔽理性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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