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卫卫)近日,平桥区人民法院召开辖区内破产管理人座谈会,旨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履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会上,该院介绍了近两年来破产案件的立案、审理情况,并征求破产管理人对法院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围绕自身工作经验、在办案件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法院建立破产援助基金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交流。该院有关人员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释明。双方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共建联动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破产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组成部分,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程序的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其工作职责贯穿破产程序始终。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规范管理,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该院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确保破产管理人依法正确履职,保障破产审判公正、公开、高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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