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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法院

耐心释法促执行


本报讯(李安怡)近日,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合理利用善意执行措施,使案件被执行人主动搬离案涉房屋,并将房屋当场交付申请执行人,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刘某将杨某诉至息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刘某与杨某签订的《预定房屋介绍与协议书》。然而,判决生效后,杨某不仅未履行生效判决,还以各种理由拖延,占据房屋拒不搬离。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老杨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杨某,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数次“心与心”的交流沟通后,杨某主动搬离了涉案房屋,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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