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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龙人民法庭

上门调解暖人心


本报讯(刘宇环)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来龙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将司法服务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

季某受吴某雇佣完成了某文化广场混凝土摊铺工作。工程完工后,吴某向季某出具了欠付工资款1万元的欠条。后吴某因病瘫痪在床,无力支付季某工资款。季某多次索款未果,遂将吴某诉至法院。

来龙人民法庭在送达诉讼文书过程中了解到被告吴某行动不便,被告的家属对拖欠季某工资款的事实表示认可。

考虑到被告的身体状况,不便出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盛意主动上门调解,将调解现场设在被告家中。结合原告主张的劳务费是辛苦所得,且案涉金额较少,被告亦认可欠款事实,法庭认为此案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最为适宜。承办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从法律、情理上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原告主动放弃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利息的请求,同意欠款在2年内还清。被告对法官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的举动表示感谢,并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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