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宣萱)近日,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与当事人协商,促使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
小美(化名)与小帅(化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二人的孩子由小美抚养,虽然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但仍然有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故小帅需承担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时止。
判决生效后,小帅并未按时足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小美多次沟通未果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小帅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抚养费。执行法官多次与小帅联系,并耐心释法说理,但小帅不以为意。
为切实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对小帅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建档、体检……办理拘留手续过程中,小帅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尽到的责任和执行的强制性,在即将送往拘留所的时候,小帅联系家人送来3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小美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下一步,该院继续坚持从“和”出发,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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