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本月初,《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为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哪些资产属于低效国有资产呢?根据《方案》规定,低效国有资产包含以下几项资产:闲置超过6个月以上的房屋、土地、车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单位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配置或占有的资产;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与主业无关且收益不高的股权投资;同部门、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资产;财政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认定的其他需要清查处理的低效国有资产。《方案》同时提出,对部分特殊国有资产确需另行明确标准的,主管部门应当做出专项说明,报市财政局同意后执行。
低效国有资产又该如何盘活?对此,《方案》提出,按照“宜用则用、宜租则租、宜售则售”的原则,分级分类、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资产盘活处置,开展单位处置和集中处置。鼓励在用资产优化处置、共享共用、资产调剂、对外出租等,做到物尽其用;创新资产市场化运用模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市场化出售。
为了促进低效国有资产工作推进,我市建立规范化推进机制,成立工作小组,开展定期会商。各单位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依托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清查摸底,明确处置方案,加快盘活处置并及时总结验收。力争实现2025年3月底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排查盘清资产家底,分类研究、靶向制定各类低效国有资产的盘活处置方案。2025年年底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成果。2028年年底前,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低效国有资产基本实现有效盘活处置,国有资产使用效能得到明显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得到显著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机制更加健全,国有资产在保障和支撑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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