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毛强 刘华)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提升公诉队伍专业化水平,近日,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柯某某、吕某某等19人生产、销售假药一案在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全体干警、部分公安机关民警、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了此次庭审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团队分工配合,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举证质证,繁简得当,重点突出。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观点明确,借助多媒体分组展示证据,有力指控了犯罪事实。公诉人通过法庭警示教育,18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庭审取得了良好效果。公益诉讼起诉人针对被告人石某某、吕某某等11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存在的药品安全风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举证,指出了被告人应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庭审结束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对此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办理过程、庭前准备、庭审表现畅谈感悟,评议员围绕文书制作规范、庭审讯问、答辩技巧等进行了点评。
下一步,该院将牢固树立精品办案意识,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温度、释法说理有深度,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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