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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耐心调解护亲情


本报讯(胡兴峰 左强)近日,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分割遗产而引发的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王大爷与其配偶共生育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3个子女。王大爷今年去世,其长子王某甲于2010年去世。小明(化名)系王某甲的儿子、王大爷的长孙。王大爷生前留有银行存款、现金10余万元,但未立遗嘱。王大爷去世后,其长女王某丙暂时保管其财产,在财产分割上与小明、王某乙发生分歧。小明与王某乙以王某丙未与两人达成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况下将王大爷的财产占为己有为由,将王某丙诉至罗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王大爷的遗留财产。

因双方在诉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转入审理程序。承办法官认为,该起纠纷如果处理不当容易让原告、被告之间的亲情出现难以弥补的裂痕,便决定优先采取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过程中,小明、王某乙认为,王某丙要将老人所留财产占为己有;王某丙认为,两人未尽到赡养义务,不应该分配得到老人遗产。

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的阐述后,并没有急忙调解,而是与当事人拉家常,疏导其负面情绪。随后,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开展调解,从法律、亲情等多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理说法。最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该起矛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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