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丹丹)近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巧妙利用关联案件,通过收集财产线索、快速立案等,成功办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申请执行人宣某与被执行人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判决张某支付原告宣某货款56000元及利息。因张某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完全履行,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传票。因被执行人张某未按照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传票确定的义务履行,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该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强制拘留十五日,但其未到庭接受处罚。执行法官冯郁峰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张某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张某于今年8月30日领取执行款10万元。承办法官立即与相关法院执行人员联系,在核实情况后,以申请执行人自诉的方式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并移送公安机关实施逮捕。张某到案后,其亲友主动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和解,偿还了申请执行人欠款。因张某主动偿还,申请执行人写下谅解书,此拒执案件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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