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近日,赵某来到浉河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了审管办团队表示谢意。
原告赵某是信阳市浉河区某租赁站经营者,被告叶某、姚某、河南某建筑公司因实际支付主体有争议而拒绝支付设备租赁费用。赵某遂将3被告起诉至浉河区人民法院。审管办团队承办该案件后,抓住问题关键,从证据审查、法律关系的认定、举证证明责任等方面释法析理、还原案件事实,从情理、法理上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3被告主动厘清了责任主体,当事人双方就款项支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