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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集人民法庭——

“绿色法庭”成色足


□本报记者 段黎明

昨日,记者走进淮滨县人民法院马集人民法庭,只见古朴的两层小楼旁边,“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宣传牌跃入眼帘……

近年来,马集人民法庭秉持“服务粮农、助力粮企、能动履职”工作理念,打造“绿色法庭”,助力辖区“三农”和乡村全面振兴,有针对性地打造“老村长调解室”“小镇家事调解室”“人大代表调解室”,成为“绿色法庭”司法服务的鲜明特色。

“‘老村长’说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也听得懂,而且打官司不仅不用花钱,法庭还给我们出具了裁定书,这等于多了一份保障。”村民王某走出法庭,连连向法庭庭长沈小平和人民调解员刘新建表示感谢。

2024年1月,王某和邻居陈某因一墙之隔的排水问题发生纠纷,并致使自己的财物受损。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来到法庭寻求帮助。

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法庭遂将该案分流至“老村长调解室”。调解室成员刘新建便来到双方家中,现场查看,依事说理,经过多次努力劝说,双方初步达成部分共识。

同时,马集人民法庭更注重源头预防抓前端,在辖区各个乡镇政府牵头下,由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合成立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办公室”。2023年以来,三大特色调解室共调解成功246案件,调解成功率达41%。

如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庭长沈小平深刻体会到,只有实质化解、程序不空转、没有上诉和信访,群众满意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自审执衔接工作开展以来,35个诉讼案件经过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2024年上半年,马集人民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率48.1%,民事一审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5.71%,上诉率4.52%,服判息诉率95.48%,案-件比1.36,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43.62%。

“淮滨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以多元共治的精准服务、行之有效的路径方法,将“如我在诉”理念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断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下生动注脚,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淮滨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振芳如是说。

人大代表看法庭:

马集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始终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法庭+”模式,以“人大代表调解室”“老村长调解室”“家事调解室”为抓手,打造出成色越来越足的“绿色法庭”,切实推动矛盾纠纷前端预防、实质化解,为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自然赢得群众称赞。

县人大代表 李英

记者手记

切实保障群众利益

□段黎明

家事调解室内,沈小平和两位当事人围着圆桌,轻声交流。原告徐某某在被告李某家中装修施工时,右眼受伤,双方因医疗费僵持不下。经沈小平耐心释法,双方握手言和,李某当场赔付8600元医疗费误工费等。

群众利益无小事。近年来,马集人民法庭树立“调、立、审、执、访”一体化理念,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广泛吸纳民间智慧,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在把好案件质量关的同时,强化判后释法答疑、督促履行,将纠纷化解在执行前,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减少衍生案件。

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必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思路贯穿司法审判程序全过程。要设身处地地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考虑,用更加接地气的语言和方式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多一分耐心和细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新时代、新形势下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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