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都)“我们要将学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把牢案件质量关。”日前,罗山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勉励在审理室“跟案轮训”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实际,紧盯队伍建设、审核把关、监督制约、服务保障等重点,综合发力,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为加强审理人才队伍建设,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基层审理人才培养库,将机关和乡镇(街道)的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库”中,滚动式安排在审理部门“跟案轮训”,通过开展现场教学、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审理人才的选育管用。今年以来,已开展6轮次“跟案轮训”,共培训审理工作人员38人次。
针对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靠前服务,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提供引导取证服务,共同推动疑难问题解决。今年以来,审理室先后提出意见15条,推动追赃挽损940余万元。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规范案件审理评查标准,紧盯证据材料、性质认定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案件审理和质量评查工作,及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精准把关指导,推动整改到位。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对所有拟了结及拟立案的检举控告件和问题线索,组织审理、信访、案管等部门集体会商,共同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等方面审核把关,从严监督管理。
面对腐败问题日益隐蔽化的新形势、新特点,该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归纳新出现、新变异违纪违法问题,就新型腐败案件的基本特征、具体行为表现等梳理总结工作指引15条,为案件承办部门提供参考,有效提升执纪执法能力。
该县纪委监委还注重将案件审理与政治生态分析结合,在审理报告中从“树木”到“森林”予以精准“画像”,揭示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和政治危害,及时预警纠偏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推动下发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涉案部门完善各类制度26余项,实现查办一案、治理一域。
“我们只有准确把握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等方面,才能确保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能作用,着力规范审理程序,全流程严把案件质量关,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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