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 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是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固本之策,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线,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提升基层应急管理组织指挥能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应急指挥机制,健全责任落实机制。要提高基层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强化智能监测预警,做实隐患排查治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要增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完善救援力量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加强一体管理与实战训练,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要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发布,开展先期处置,统筹做好灾后救助。要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支撑保障能力,强化人才支持,保障资金投入,强化物资保障,加强科技赋能,推进标准化建设。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实施,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与重点工作统筹谋划推进,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指导、符合实际、明确职责的原则,可制定配套文件。明确细化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职责,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工作合力。将应急管理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在干部考察考核等工作中,注意了解有关领导干部履行灾害事故预防、应急准备、救援处置等职责情况。对在防范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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