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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消费潜力 增进民生福祉


信阳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日前,信阳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策体系,推动“两新”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此次全省“两新”的补贴范围向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及智能家居领域重点倾斜,基本涵盖了日常消费场景所涉及的常用消费品。同时,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机报废更新等领域,也继续给予支持。

在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上,根据国家有关要求,今年重点支持车龄8年及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将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按照车辆总重、提前报废时间、车轴数及新购车类型等给予不同档次的补贴。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每辆车补贴1至4.5万元;对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每辆车补贴2.5至6.5万元;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的,每辆车补贴3.5至9.5万元;对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每辆车补贴3.5万元。

在农机补贴上,报废补贴的农机种类由7种增加到13种,并提高了4类农机的报废补贴标准。对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单台补贴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三类老旧农机并购置同种类新机具的,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补贴额。

在家用汽车报废更新方面,4月24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分别补贴2万元、1.5万元。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7月25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旧车并购买新车,且完成新车上牌手续的,按购车价格分档给予补贴。其中,6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燃油车补贴7000元;10万元至20万元的新能源车补贴1.4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2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车补贴1.6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无先后顺序。

在家电换新方面,9月10日至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给予补贴。其中,对2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15%;1级能效或水效产品按最终销售价补贴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家庭装修也可以享受补贴。对整房按照无醛装配式装修的个人消费者,按实际装修采购物品、物料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万元;对厨房卫生间按照整体厨卫装配式改造的个人消费者,按改造实际采购物品、物料总额的30%给予补贴,补贴不超过2万元;采购净水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扫地机、智能马桶、智能门锁、淋浴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床、助听器等13类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按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单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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