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本报记者 高晶晶
“您好,听说个人租用村集体的房屋能办理证明,我想了解一下怎么办理?”
“您从手机搜索信阳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微信公众号,或者打开信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官网,里面有交易信息和交易指南,交易成功后我们这边为您做交易鉴证。”
9月30日,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厅里,信阳市申资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回答市民的咨询。
当日上午,“新县千斤乡邵山村麻石崖水库10年经营权”“平桥区查山乡刘岗村147亩耕地4年经营权”“息县路口乡土桥村集体产业工厂5年经营权”等在平台上显示成功出让,按流转年限和成交价计算,成交总额达52.2万元。
自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系统上线以来,类似的把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房屋、厂房、学校等资产资源打包成项目,成功出让的案例不断增多,村集体以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身份出让,公开竞价,盘活资源。
“市级成立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县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乡镇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通过统一平台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网络,线下和线上构建完整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姚文江介绍,“根据《信阳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信阳市农村产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络并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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