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9月4日至5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阎兴振一行到信阳检察机关调研指导繁简分流和刑事案件质量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陪同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罗山县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听取繁简分流工作和刑事案件质量情况汇报,围绕如何做好繁简分流、提升办案质量、完善业务考评,与信阳两级人民检察院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效”就是要提高办案效率和效果,繁简分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需要抓实抓好。要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到全市检察机关,把局部工作成效转化为整体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刑事检察工作要坚持理性思维,做到理性司法、理性督导、理性评价。办案中要坚持证据裁判原则,遵循司法规律,让案件经得起时间考验、历史检验。要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杜绝简单的指标排名,避免唯指标论、唯数据论倾向,引导广大干警在履职中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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