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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当抓“常”和“长”


□王凌云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建立了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然而,形式主义之弊非一日之寒,为基层减负也非一日之功,需常抓、抓长,才能久久为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同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应时而生,为改革发展强化了作风保障,为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提供了制度支撑。

为基层减负,是人心所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干部群众最担心的是“一阵风”“雨过地皮湿”,最盼望的是见底见效、形成机制。《若干规定》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形成了类似中央八项规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彰显了党中央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坚定决心,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

为基层减负是着力点,务实为民才是落脚点。剑指“形式主义”,聚焦“小切口”,设定“硬约束”,注重细化实化措施要求,《若干规定》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压缩工作模糊空间地带,建立清晰明确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同时,树立了用改革创新的办法为基层减负赋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绩导向。

制度赋能,党员才能实干。只有从机制设计上,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有更多时间精力抓落实,才能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成好事实事,为改革落实落地“松绑解捆”。

从文山会海“大水漫灌”,到能不开的会就不开、能不发的文件就不发;从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到大刀阔斧砍掉“痕迹”、注重干部实绩;从不堪重负、无效作为,到“有了更多时间跑基层”“集中更多精力到一线”……随着《若干规定》的出台,一场力戒形式主义的攻坚战打响,极大激发了党员干部真抓实干、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基层减负永远在路上。持续巩固为基层减负实效,就要在认真贯彻《若干规定》基础上,进一步结合实际,完善机制,探索开出根治当地形式主义顽疾的“土药方”。如,剔除那些既耗费干部时间精力、又没有实际效益的形式主义“痈疮”;改变那些不合理、烦琐无用的规定和流程;从制度设计上破除党员干部思维惯性和工作惰性;聆听基层干部群众的需求和心声……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集中精力办实事,践行好“最后一公里”,让减负不反弹、基层不折腾。通过抓典型问题的专项整治,推动标本兼治,确保整治一事、震慑一域、形成一制、治理一片,让基层切实体会到作风变化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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