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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曹新俊)8月28日至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天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刘勇、王治学、李灵敏、周哲和秘书长王占锋出席。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楼阳生同志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

会议审议了《信阳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信阳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信阳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乡村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检查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医药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联动监督报告,关于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保护和利用情况的视察报告和相关考察报告。

会议期间,开展了2024年度员额法官、检察官履职集中评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信阳市重要立法项目实行“双组长”制实施办法》,关于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协同推进大别山三省四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定,关于接受熊静香同志辞去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市公安局关于对相关市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事项,关于信阳市六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相关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在学习贯彻中坚定正确方向、在学习贯彻中把握主题主线、在学习贯彻中站稳人民立场、在学习贯彻中争当实干前锋,坚定不移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万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英旭,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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