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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群众“脚下”安全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

本报讯(梦玲)“窨井盖修复了,我们夜晚出门散步安全了,检察机关真是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近日,陈某等人来到光山县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时开心地说。

今年7月12日,正值检察长接访日,陈某等人来到检察服务中心,反映其居住小区附近的窨井盖被打开,群众过往出行受影响,他先后向居委会、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部门反映,但无明显进展,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了解具体情况后,检察长杨炳辉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组成的专案组。经过实地调查发现,今年6月至7月期间,因天气炎热,在城区天赐路、司马光东路等路段,有居民在清晨或者傍晚打开人行道的窨井盖及内部防坠网,用水桶或抽水设备取水浇地,且被打开的窨井多位于人行道中间,没有设立警示标志,部分防坠网打开后没有恢复原状。由于涉事路段处于城郊主干道,安全隐患较大,且窨井盖打开后,污水散发刺鼻气味,影响城市卫生及群众出行安全。鉴于此,该院决定对城郊其他路段及附近乡镇主干道进行排查,发现均存在上述情况。

窨井盖安全问题刻不容缓。经专案组研究,该院迅速启动应急衔接机制,调查固定证据后,立即与县城市管理局进行会商,督促其在重要路段加强巡逻,制止居民随意打开窨井盖、破坏相关设施等行为,避免险情发生。同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县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内窨井盖设施开展安全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加强安全宣传,杜绝破坏窨井盖行为再次发生。

检察建议发出后,光山县城市管理局对辖区内窨井盖安全全面排查,发现问题35个,已全部整改;在问题路段加强安全巡逻,已树立安全警示标牌80个,在电视台、城市广场电子显示屏等平台滚动播放安全警示视频。

“小井盖”反映大民生。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真实了解体察社情民意,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检有所应,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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