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段黎明)8月19日,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质量提升会召开。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英旭出席会议并讲话。
7个县区人民检察院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刑事检察部门就本院、本业务条线负面案件认真剖析原因、深入研究提升办案质效举措,并作表态发言。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固始县人民检察院介绍了经验做法。
会上,刘英旭指出,要在办案理念上突出“新”。深学细悟“三个善于”这一引领高质效办案新理念,积极打造“三个履职”这一增强法律监督效能新模式,跟进探索“三个结构比”这一优化法律监督体系新课题。要在办案实体上突出“准”。始终把住案件质量关口,切实提升证据审查能力,会用、善用、敢用调查核实,避免“坐堂看卷”“书面审查”,以亲历性保证案件办理准确性。要在办案效果上突出“好”。通过类案监督、溯源治理、检察听证,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推进轻罪治理,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确保案件办理取得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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