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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主动公开 强化监管


市财政局着力构建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

本报讯(记者 杨长喜)近日,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光山县青创中心及县零工市场市场化运营项目成交公告》等5条政府采购信息结果。“这是我们就‘公平竞争’实施的一项创新举措,即增加中标信息内容。”对此,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科长欧阳辉说。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公共服务需求,一头连着经营主体的利益。如何让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让财政杠杆更好发挥作用?“今年以来,我们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扩大中标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财政部门市场监管,构建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欧阳辉介绍。

政府采购,需求源头在采购人。在工作中,市财政局注重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机制。从政府采购工作谋划阶段至采购工作结束,市财政局全过程规范采购人职责,压实“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要点可控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编制好的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备案。

对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来说,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是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在采购计划备案的同时,需要提交采购需求自查表。监管人员则对采购需求、评分办法进行非歧视性审查、竞争性审查、采购政策审查、履约风险审查。

为监管供应商的供应行为,市财政局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在中标结果公告中除了公开《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公开信息之外,还公开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涉及投标人商业机密的除外)等,实现财政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同步开展,遏制投标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让政府采购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未中标的单位,采购人还需要告知其未中标的原因,帮助其改进工作。

从合同生效,到合同履约,牵涉到诚信政府建设,也牵涉到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我们以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为突破口,强化合同履约跟踪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信用监管机制,打通优化政府采购诚信‘最后一公里’。”欧阳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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