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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破困局


商城县法院商请移送处置权快速执结案件

本报讯(孙丹丹)近日,商城县法院执行局通过与首封法院商请财产处置权和司法拍卖程序,将被执行人涉及的两起金融案件执行到位,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与张某三、李某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张某三、李某四用其名下唯一住房在邮储银行处设立了抵押权,后因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被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张某三、李某四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借款及利息,银行对抵押的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商城县法院对被执行人抵押的房屋采取了查封措施。本案申请执行人邮储银行虽然对案涉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因被执行人在其他法院有纠纷,该房屋在2023年已被浉河区法院查封,其是首封法院,商城县法院是轮候法院。

根据法律规定,对抵押的房产商城县法院暂无处置权。为实现金融案件的快速执结,承办法官立即发函与浉河区法院联系,及时告知商城县法院判决、抵押、查封情况,且案涉房屋在商城县,商请将该案涉房产移送商城县法院执行,待处置成功后可参与分配。

通过协商,浉河区法院积极配合商请处置工作。经过对抵押房产拍卖并成交,最终为相关案件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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