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勇)近日,记者从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获悉,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与我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联系,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制定了营商环境监督员联络机制。
联络机制要求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要树立和增强服务意识,通过真诚、优质、高效的联络服务,切实保障营商环境监督员行使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权。坚持全面联系、经常联系,进一步加强对营商环境监督员联络工作特点、规律的探索,不断改进联络方式,健全联络机制,提高联络质量和水平。坚持依法规范、务求实效,认真听取、研究落实营商环境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推动和促进营商环境工作科学发展,不断提高营商环境工作亲和力、公信力,以及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根据联络机制,营商环境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统一由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信访事务科负责接收、登记,报领导审批后,及时交市级相关部门或县区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办理。主动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加重要活动,在更好地保障监督员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同时,充分发挥监督员的职能优势,在接受监督中赢得理解和支持。
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的活动,以及全市营商环境大会、全市企业家座谈会等重要会议,可以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代表参加,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围绕营商环境建设中心工作、重大专项活动和经营主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邀请监督员代表视察评议,进一步改进工作。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重要政策、工作方案、工作报告形成过程中开展的调研活动,以及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中调研活动,可以走访或邀请监督员代表座谈,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
同时,开展主动上门走访。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走访营商环境监督员,是加强联系、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的重要方式。结合季度、半年、年度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和部署情况,集中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主要采取邀请座谈、登门拜访等形式,由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领导带领各科室人员开展。
在走访活动中,对监督员就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诉求、意见和建议,能够即时解答的,当面解答;需要研究办理的,应当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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