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万梅)近日,新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及援助律师到千斤乡北杨湾村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为退伍军人提供“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切实满足退伍军人涉法诉求。
孔某,现年72岁,系退伍军人。2023年,孔某等人受雇于余某在北杨湾村塑料大棚种植基地做工,当时口头约定工资为70元每天。完工后,余某仅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就剩余工资向部分农民工出具了欠条。农民工们多次电话催要工钱,但余某一直拒接电话,恶意逃避拖欠农民工工资。
北杨湾村村(居)法律顾问将该情况向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反映后,新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确定本案属于典型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考虑到农民工人数较多,且多为老年人,新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提供上门服务,现场为老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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