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作出安排、提出要求。
《意见》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这一目标,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作为促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积极构建科学化的退役军人事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员考核认定制度,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退役军人事务员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意见》指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现有编内外工作人员,以及拟通过招录程序安排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下转第四版)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