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孙春雨)近日,息县法院充分运用网络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纠纷,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从网上立案平台接收到一份来自上海甲公司的诉状,甲公司受息县乙公司委托为其公司承建绿化项目设计工作,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额为100万元。甲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并交付,乙公司仅支付设计费20万元。于是,甲公司将乙公司诉至息县法院。
案件通过诉讼服务平台受理,并分配给承办法官徐无己。徐无己阅卷后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调解结案的可能。在沟通中,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拒绝调解。考虑到甲公司在上海,开庭来往不容易,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选择通过移动网络平台开庭,乙公司当庭认可违约行为,并向甲公司表示歉意。庭审结束后,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甲公司表示同意乙公司将剩余欠款分期支付,且不要违约金。最终,双方通过网络平台签订了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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