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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法院

一次性化解纠纷受好评


本报讯(任方正 岳千翔)近日,淮滨县法院以“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为导向,自觉践行“大执行”理念,当场化解矛盾、当场督促履行,既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又实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今年3月,周某向张某购买一辆二手宝马汽车时,张某承诺该车辆无事故、无火烧、无泡水。双方签订《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后,周某向张某转账20.6万元。在收车后,周某对车辆进行了进一步检查,并经专业汽车鉴定机构鉴定,显示为“事故车”,存在多处换件及车身变形情况,且车辆里程表被改动,遂立即与张某协商,但张某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周某将张某诉至淮滨县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购车合同,张某退还购车款20.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61800元。

栏杆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祥本着一次性化解纠纷的原则,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但双方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充分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缩小分歧。最终,原告周某当场将车辆退还张某,张某当庭向周某退还了购车款,并支付违约金20000元。调解结束后,法官吴祥还与双方当事人共同对案涉车辆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当场进行了车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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