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强
近日,罗山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失信被执行人在其党员父亲的劝说下,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第一期的还款义务。
2021年9月,刘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驶入机动车道内急停,被黄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撞翻,造成两车受损,刘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事故经罗山县公安交警大队处理认定,刘某某、黄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刘某某的家属诉至罗山县法院后,法院判定了保险公司、牵引车挂靠公司及黄某三方的责任分担及赔偿金额。因被告黄某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刘某某家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线上并未发现黄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尽快偿还赔偿款,但黄某坚称事故发生时车辆未缴纳交强险是车辆挂靠公司的责任,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黄某异常抵触,拒绝与承办人联系,再加上其常年在外,行踪不定,拘传难度较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与此同时,法院了解到刘某某是家中的重要经济支柱,刘某某死亡后,其家庭生活变得更加困难。鉴于此,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方涛决定亲自带队办理此案,认真梳理案情,制定行动方案,积极与黄某住所地的派出所及村委会进行沟通,并前往黄某家中寻找黄某的线索。
在黄某家中,执行人员发现家里只有黄某的父亲居住。执行人员将事情原委向黄某父亲详细讲述,询问其儿子的具体下落。起初,面对法官的询问,黄某父亲并不愿意透露儿子的具体情况。面对黄某父亲的态度,方涛立即转换思路,和其唠起家常。在交谈时,得知黄某父亲是名老党员,方涛立即抓住这一关键信息,从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出发,向黄某的父亲明理释法。“老黄,你作为一名老党员要有觉悟,可不能帮着隐瞒线索啊。”一句话点醒了这位党员父亲,再加上儿子拖欠赔偿款不还自己也感觉脸上无光。最终,黄某父亲主动提供黄某的行踪,并主动拨通了儿子的电话。
成功与黄某取得联系后,执行干警郑重告知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执行法官连续的沟通、开导及其父亲的积极劝说下,黄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表示自己愿意赔偿,但确因客观原因收入较少,希望能够分期履行。
为妥善解决双方的问题,化解双方矛盾,执行法官立即联系了申请人一家,组织双方进行协商。经过4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黄某表示这就立即筹钱,保证尽快把钱打到法院账上。
日前,黄某信守承诺按期打款,收到钱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来院领款。“太谢谢你们了,本来我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我都快放弃了”,刘某某年迈的母亲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至此,这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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