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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法庭

诉前调解获赞誉


本报讯(李波)近日,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一起涉及多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获得当地群众高度赞誉。

李某因经营果园种植需要,与某村刘某等4户村民分别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约定由李某承包4户村民土地合计20余亩用于果树种植,每年给付承包费。后因经营不善,李某欲将承包土地转包,4户村民未予同意。随后双方解除合同,李某将所种果树全部挖走,但未对土地进行平整。双方因土地平整问题发生争议,导致4户村民土地抛荒一年。村民刘某将李某诉至罗山县法院龙山法庭。

龙山法庭员额法官李波认为,该案涉及村民土地承包后平整问题,如果将该案转入诉讼程序判决后,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矛盾,还会给后续的执行工作带来困难。于是,李波决定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合理的解决方案。

考虑到其他几户同样与刘某存在类似矛盾,李波多次联系联系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解读了涉土地纠纷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找准问题根源,通过析案情、讲法律、理责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李某主动雇请挖掘机将刘某等4户土地进行平整,刘某等人向龙山法庭申请撤回诉讼请求。至此,该案在诉前阶段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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