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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并行很重要


□李浩

抓安全生产,方法千万条,强化责任是第一条。

近期,一些地市出台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值得借鉴。比如,合肥市对重点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排名红黑榜予以公布,湖北省公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红黑榜,株洲市对道路运输平均违法次数排名靠前企业和连续两个月违法行为列入排名的车辆在媒体上进行曝光……各项制度的出台,就是要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再度加码,促使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警醒起来,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稳定摆在首位。

从政策制定的初衷来看,出台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排名末尾的企业“打板子”,只是方法,不是目的。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补强安全短板,抓紧查漏补缺,才是政策出台的真正目的。

当然,让安全生产责任入脑入心,黑白名单并行、奖惩并行更有必要。一方面,发布黑名单,利用反面案例警示企业“什么不该做”;另一方面,宣传推介白名单,则可通过榜样的力量示范引导其他企业“怎样做更好”。这样打了一棒子,再给一枣子,才能让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松懈情绪,以如履薄冰、惴惴不安的紧迫感,把安全稳定摆在首位。

与此同时,奖惩并行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并不是说进了黑名单就要被一棍子打死,进了白名单就可以放松歇气。有进有出才能更好地发挥奖惩作用,让企业时刻绷紧安全弦,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安全检查和管理措施细化到“最后一米”。

相信,当白名单上的企业越来越多、黑名单上的企业越来越少,标本兼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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