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法治周刊 PDF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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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 化解纠纷


□胡兴峰 左强

日前,李某被路旁突然冲出的3只狗围攻。受到惊吓的李某在躲避的过程中不慎摔倒,造成腰椎受伤。

李某受伤后立即报警,并找到3只狗的饲养人协商赔偿。后因为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饲养人赔偿其各项损失。

罗山县法院灵山法庭在收到李某的诉状后,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于是立即联系几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

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调解员向3名被告耐心释法,讲明《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的规定。

通过耐心释理说法,3名被告的疑虑终于逐渐解开,认识到己方的过错以及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最终,3名被告自愿共同赔偿李某相应损失3000元,现场履行赔偿金并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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