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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杆法庭

一次调解撬动三案化解


本报讯(熊川川)近日,罗山县法院楠杆法庭在处理3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过程中,联动当地多方力量,成功化解案件矛盾,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原告田某某与被告田某均系罗山县某镇村民,既是邻居也是同姓自家。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油草田、移走塘埂所栽的树。同时,将其母亲的坟墓从自己林地迁出。原告在向村、镇反映无果后,遂以3个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调解员与被告田某联系,被告田某称,油草田是他的,田埂也是他修塘清淤填起来的,与原告无关。其母亲的坟在埋葬时原告已经口头同意,现母亲已入土为安,不愿意再挪动。原告要求尽快立案,诉前调解陷入僵局。

该三个案件被列入排期开庭后,罗山县法院高度重视,立即邀请楠杆镇综治办主任、司法所调解员及村支书先行勘查现场,以初步评判是否有调解基础。

在涉案现场,原告、被告指认并充分阐述各自意见后,各方人员一起就近到被告家中协商调解方案。沟通期间,罗山县法院工作人员会同当地综治办、司法所、村委会及基层组织,从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等方面,向双方释法析理。最终,经过3个多小时的合力化解,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两个案件的调解协议,剩余一案,原告申请了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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