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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费用 减轻诉累


罗山县法院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本报讯(左强)近日,罗山县法院立案庭司法技术负责人李旋在办理委托鉴定过程中,成功辅助法庭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节省10万余元鉴定费,极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7年,李某与某商贸公司签订了围墙土方等承包协议书,约定工程完工后,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工程款。施工过程中,该公司因扩大征地范围增加了围墙建设等相关工程的工作量,双方因工作量增加发生过争议。

2019年4月,工程完工后,李某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计算工程总价款应为650万余元,便将结算单提交给该公司,催促其办理结算手续。该公司于2023年1月支付李某270万余元,剩余370万余元一直拖延不付。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工程价款始终无法达成一致,需要对工程进行专业工程造价鉴定。案件移送到司法技术室后,由于案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增减项繁多,鉴定量庞大,专业机构估算的鉴定费用预计高达12万元,鉴定时间也需要3个月以上。在案件判决之前,鉴定费用需要原告预先支付,这笔高昂的费用对李某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考虑到启动鉴定程序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不利于纠纷高效化解,李旋认为和解对于双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他决定争取以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期间,他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现场进行勘查,并和承办法官一起多次组织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明鉴定过程的利害关系,引导双方当事人采取合理高效的方式解决纠纷。

经过引导,原告、被告最终就此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60万余元,并制定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计划。至此,该案以调解的方式顺利结案。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精准把握能动司法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增效,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为辖区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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