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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机制——

筑牢生态屏障 保护森林多样性


□本报记者 高晶晶

“破获一个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价值有多大?”答案是“无价”。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无论从经济价值还是社会价值上看,都是难以计量的。

近年来,我市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牢牢扛起主体责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用好用活“林长+公安局长”这个平台和抓手,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涉及破坏森林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探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机制走深走实,破解森林资源保护瓶颈,以林长制“一子落”,促进生态保护的“全盘活”。

2023年,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成功侦破“3·03国某军涉嫌非法狩猎、传授犯罪方法案”。该案被信阳市公安局评为2023年度十佳优秀技战法,受到通报表彰,并被河南省公安厅向全省森警推广学习。而国某军所在地为山东临沂,民警如何得来的线索呢?

2022年12月15日,新县林茶局将新县千斤乡张某胜涉嫌非法狩猎案线索反馈给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过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胜使用的非法狩猎工具是通过微信平台从山东临沂国某军处购买,国某军在网上向其传授使用电网进行狩猎的方法。

从一件小案入手,“林长+公安局长”机制发现相连线索740条,被公安部发起全国线索协查,案件涉及全国29省(区)市,专案组奔赴山东临沂、浙江义乌、广东广州、河南漯河等地,成功将以国某军为首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2023年,我市林业系统按照“行刑衔接”机制,移交类似线索20余条,经公安机关调查立案查处5起,共抓获涉案人员18名,缴获涉案狩猎工具1000余件,涉案金额500余万元。2023年,我市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协同参与办理林业行政执法案件53起,起到威慑和教育作用,构建了新形势下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保护工作的新格局。

我市地处大别山北麓,山区和丘陵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75.4%,林地保有量761.7万亩,森林蓄积量2388.0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6.21%,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多样,生态资源保护责任重大,地位重要。

我市依托“林长+公安局长”协作机制,通过加强林业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席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会商,实现森林资源保护联勤、联防、联动。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及时派员参与侦查,做好林业行政执法的坚实后盾。对于公安机关调查后不够立案打击处理的、或者经检察机关审查后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及时移交林业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实现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打击无死角、无漏洞,彰显法律的威严和执法的严肃性。

林长带动,亮剑护绿。我市“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机制的建立,充分展现了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双方优势,实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形成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合力,也是探索生态资源保护和源头治理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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