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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调审”全线发力 跑出解纷“加速度”


固始县法院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程景)近日,固始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该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用时仅17天,法官高质高效的审理,获得了原告、被告双方的赞誉。

某涂料公司自2016年开始租赁某集聚区工业园区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间,某涂料公司前期均按时支付租金,后因楼顶水塔关水阀失灵,导致公司生产原材料被淹,公司受损金额数十万元。经某涂料公司申请,某集聚区同意将2017年7月至2019年5月的租金,由每月每平方米12元减至每月每平方米2元,作为对某涂料公司损失的补偿。2018年,涉案厂房产权变更为某资产管理公司,要求某涂料公司仍然按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支付相应租金,某涂料公司拒绝支付,并继续使用承租厂房至今。为此,引发诉讼,某资产管理公司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某涂料公司支付拖欠租金1261296元,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

在庭审中,某涂料公司提出抗辩,称2018年至2019年减免租金未兑现,疫情防控期间应按规定减免租金,违约金过高,企业大量货款未清收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请求固始县法院主持调解,愿意分批支付应付的租金,继续承租该厂房。因涂料公司当庭未能提供减免租金的证据,资产管理公司对减免租金一事不予认可,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考虑到涉案厂房在租赁期间产权发生变更,某资产管理公司可能对减免租金不知情,加之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建议某资产管理公司代理人庭审结束后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汇报庭审情况,争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调解结案。

某资产公司根据法院的建议,庭审结束后,主动向某集聚区了解相关情况,得知确有减免租金未全部兑现的事实。经固始县法院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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