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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法院:倾力执行护民生


□左强

近日,罗山县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面对层层的劳务分包,执行干警对多名被执行人采取有效措施,逐一化解难题,最终将20余万元赔偿金执行到位,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王某(化名)准备在其居住地建设一处房屋,他将新建房屋包工包料给李某(化名)。李某将劳务活分包给潘某(化名),潘某找来郭某(化名),二人参与施工作业。

施工过程中,郭某不幸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李某、潘某3人仅垫付32000元,均认为己方没有责任,拒绝向郭某进行赔付。

郭某出院后,一纸诉状将3人诉至罗山县法院。经审理,法官按照责任划分,判决3被告分别赔偿原告郭某相应金额,共计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3被告迟迟未能支付赔偿款,郭某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罗山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该案后,立即依法向3名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应法律文书,告知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执行期间,案件承办人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发现仅有一位被执行人账户上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他立即对该笔存款进行冻结。但该笔冻结的存款离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承办人又通过电话的方式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始终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案款。

为尽快帮助郭某兑现胜诉权益,承办人通过线索找到其中两名被执行人李某和王某,并多次到两人家中面谈。承办人从法理角度耐心对二人进行释法明理,充分阐明法律规定与利害关系,最终促使二人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履行了案款。

3名被执行人已有两位主动履行了赔偿金额,但案件执行却在潘某这里陷入了停滞。承办人决定加大执行力度,依法将潘某传唤到法院,并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在案件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潘某最终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的错误,主动履行。至此,这起涉及层层分包、索赔困难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原告郭某的赔偿也有了着落。

该院负责人表示,无论案件大小,效率与公正始终是人民群众所期盼的。今后,罗山县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发挥审执职能,高效妥善处理涉劳动纠纷案件,以司法为民之心为劳动者撑起法律保护伞,真正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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