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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温度”+“速度” 保障赡养有“力度”


□李建玉

“孩子不愿意赡养我,我的生活很艰难,感谢法官帮助我,感谢党和政府……”近日,家住固始县某村年逾八旬的魏大娘由衷地说。

据了解,固始县法院判决魏大娘的子女支付赡养费后,其女儿程某仍未按期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本案承办人考虑到该起案件具有特殊性,应妥善处理,避免给濒临破裂的亲情再添一道伤痕。承办人经过多次联系,终于接通电话的程某却声称其不该支付赡养费,并要来法院找执行法官“理论”。

次日一早,尽管执行法官耐心言明利害关系,程某却始终“油盐不进”,一会儿对判决的赡养费有异议,一会儿对医疗费用不认可,甚至声称付赡养费需要先分魏大娘的财产。面对态度始终抗拒的程某,执行法官再次强调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责任,还是法律义务,从情理到法理,苦口婆心地劝说程某设身处地地为母亲、更为将来的自己考虑。中午时分,见程某仍没有悔悟,承办人将拘留决定等文书准备好后,准备将被执行人送交拘留所。

但是,经过承办人不懈的解释和教育,在情理的感召和法律威慑下,程某终于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主动支付了全部的赡养费。

固始县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帮助魏大娘拿到赡养费2万元,不仅展现了执行的“加速度”,更是用情理法融合的方式,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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