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政法天地 PDF版阅读

信阳日报客户端

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心系企业发展 高效助企解难


上石桥法庭成功调解一涉企合同纠纷

本报讯(张波)近日,商城县法院上石桥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将一面印有“心系企业助发展,高效服务解难题”锦旗送到法官手中,对法官高效办案给予高度认可和诚挚的感谢。

2021年9月,周某安、杨某某与周某忠、杜某某签订关于商城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公司收购合同》,合同中约定周某忠、杜某某应当如实向周某安、杨某某说明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现状。

2022年,周某忠、杜某某因周某安、杨某某未按期支付收购款,诉至商城县法院,法院判决周某安、杨某某及商城县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未支付收购款及承担违约金100万元。后周某安、杨某某得知该公司有两笔债务均系股权转让之前外欠的债务。故于日前诉至商城县法院,诉请周某忠、杜某某承担违约责任。

接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企业深入了解企业收购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之后,法官多次通过走访调查、电话沟通、当面调解等方式,向原、被告陈述诉讼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

您的IE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至IE8及以上版本或安装webkit内核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