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烨然
近日,平桥区法院城东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
被告郭某与原告汪某婚姻存续期间生育两个孩子,大女儿已经就读高中,小儿子年仅十岁。二人于2019年离婚,两个孩子由父亲郭某抚养。现汪某以郭某对大女儿不管不顾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大女儿的抚养权。
庭审中,原、被告针对孩子的抚养权事宜相互指责矛盾逐渐升级,承办法官在及时安抚双方情绪的同时,宣布原、被告及旁听家属全部退出法庭,通知双方的婚生女郭某出庭单独接受询问。为了缓解孩子紧张的情绪,法官助理与其交流互动,从日常生活到兴趣爱好入手,逐步引导郭某倾诉其对父母争夺自己抚养权的看法,鼓励女孩勇敢说出自己的意见,法律亦会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
郭某在缓解紧张局促的情绪后向法庭表示,从小到大都是爷爷奶奶将其抚养长大,已经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也不愿意和弟弟分开。现在母亲已经再婚组建新的家庭,自己作为女孩子感觉很难融入母亲的新家庭,但是她也能够感觉到母亲对自己的爱,如果母亲感到孤独愿意在放假的时候去多陪陪母亲,目前自己更愿意跟随父亲一起生活。
随后,法庭组织原、被告继续庭审,并向原、被告转述了婚生女郭某的想法,法庭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向原、被告指出各自在对待孩子抚养问题上的不足。原告汪某通过庭审也认识到自己有时想法偏激,并当庭表示要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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