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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三反馈”推动实名信访举报“双提升”


□张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受理,现已按程序转相关部门办理,后续进展情况会由承办部门定期向您反馈……”近日,淮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信访举报人反馈信访件受理情况。

为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贯彻信访举报全过程反馈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检举控告工作的通知》,通过信访件受理、办理进程及结果“三反馈”,规范信访处理过程、严格办理时限,实现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率“双提升”。

坚持受理反馈,让群众安心。该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实名信访件并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第一时间将受理处置情况告知检举控告人,并由承办单位(部门)及时约见检举控告人,了解检举控告具体情况、听取其意见、核对并确认检举控告事项,做好纪律、法律法规和办理程序、期限解释工作,提高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推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就地解决。

坚持进程反馈,让群众省心。实名举报信访件移交承办部门后,信访室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沟通对接,综合采取电话督办、重点督办、发督办提醒函等多种方式,定期督促检查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受理、处置、办理及办结后答复举报人情况,确保承办单位(部门)在调查阶段,让实名检举控告人及时了解调查进度,有效防止多头访和重复访。

坚持结果反馈,让群众舒心。该县纪委监委按照“谁调查谁反馈”的原则,承办单位(部门)在检举控告件办结后,及时反馈检举控告调查处理结果,听取检举控告人意见建议,对其合理诉求做好记录并详细解释说明,如若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材料,由承办单位(部门)再次进行核查并二次反馈,确保信访件办理经得起问、经得起群众检验。2023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29件,已办结29件,实名检举控告类信访件按期办结反馈率达100%。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持续完善信访反馈机制,切实搭好党和人民群众“连心桥”,用心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群众关切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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