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磊)根据最新环境监测模拟预报结果,1月12日至1月15日,受高湿、逆温和辐合影响,我市污染加重,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依据省环委办要求,结合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月12日12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具体解除时间根据最新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另行通知。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通知中指出,要做好健康防护措施,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在强制性应急措施上,市控尘专班牵头负责督导扬尘源减排措施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运输、人防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扬尘污染源减排措施落实;在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上,市控排专班牵头负责督导工业污染源减排措施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工业污染源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在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上,市控车专班牵头负责督导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落实,市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组织移动污染源减排措施落实。
对于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市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公安部门、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执法检查,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止垃圾焚烧和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禁燃区”内散煤监管、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和清理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站;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采取抑尘措施,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频次。市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通知指出,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管控措施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的涉气企业、施工工地、重型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尽可能削减污染峰值。对应停未停、应限不限、预警前故意抬高排放量及用电量,或借“出于安全考虑无法停下来”“设备调试、检修”名义规避管控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县(区),实施公开约谈。
通知要求,各县(区)在重污染应急响应期间,要主动对社会发声,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宣传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开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尽最大努力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工作组织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依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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