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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监管 大数据+联合惩戒

固始县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本报讯(李莹莹)近年来,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固始县财政部门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改革为主线,采取一系列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狠抓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化的政府采购监管新机制,着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线上监管。固始县财政局通过“互联网+监管”模式,充分利用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全面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技术优势,采购交易事项“不见面、网上办”,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到采购计划、交易执行,再到合同支付、履约验收的全流程“一网通办”,线上办理,一次办成。实现数据层面互联互通,把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纳入监督轨道,不断健全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在交易平台内形成监督闭环。同时,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场内标全流程电子化建设,做到网上办、无纸化运行,清除全流程电子化的断点和阻点,实现交易环节闭环管理,全过程网上留痕、可追溯。运用交易“大数据+联合惩戒”模式,加强串通投标预警行为,防范和惩治供应商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排挤竞争对手影响企业公平竞争的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机制。在拓宽投诉渠道方面,固始县财政局在原有投诉方式的基础上,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纳入政务服务网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推进投标人在线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在线受理、监管部门在线监管。线上公示投诉方式和投诉流程,健全完善项目交易质疑、投诉、举报、协同转办机制,依法妥善解决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事项,有效提高服务水平、化解矛盾纠纷。

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运用。明确各政采主体信用评价规则,对于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管理。目前,固始县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已建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之间的信用互评体系。各评价主体均可通过系统参与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将在固始县“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平台公开,对于采购人不按时签订合同、支付资金等失信行为和供应商不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约的失信行为,财政部门经调查认定后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相关主体失信行为计入其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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