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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端在手 信息全有

现场督查 跟踪督办


息县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本报讯(徐志强 涂玉坤)“你单位以长期租用的形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九条规定,现提出以下纪律检查建议……”

今年以来,息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再监督”的有效手段,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普遍性问题精准“把脉”开良方,深入剖析原因和特点,督促相关单位查找制度漏洞和短板弱项,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机制。目前,共向45个单位或党组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2份,推动建立机制16项。

纪检监察建议书问题找得准不准、深不深、全不全,直接影响提出的建议对不对、实不实、好不好。针对相关单位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以长期租用的形式变相配备公车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巡视巡察、日常监督等情况,与相关单位充分沟通,找准问题症结、提出务实措施,确保有的放矢提出可量化、可检验、操作性强的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走过场”,该县纪委监委将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通过抽查回访、主动约谈、现场督查等方式,对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实现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督办、落实等环节的有效衔接。截至目前,针对14家单位长期租用公务用车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推动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息县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促进全县各单位公车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对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定点清除’的有力武器,必须要用好用活,真正生威见效。”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建议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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