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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不能“躺平”


□李浩

日前,我市曝光了13家火灾隐患单位。仔细梳理其中的问题清单,除了存在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或失效等硬件问题,思想上的不重视也是原因之一。

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安全事故看似事发突然,让人防不胜防,实则有迹可循。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及时注意到并解决好苗头问题,才能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不久前,我市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着重强调,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把安全责任落到最小单元。

如何把安全责任落到最小单元?企业的自查自改,可以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一环。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践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或不重视、认真抓或不认真抓,结果大不一样。如果企业思想上松懈麻痹、心存侥幸,总查不出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带专家一查,就揪出问题一箩筐,那么第一责任人不仅越过了安全生产红线,更触碰了法律底线,这样的“躺平”自然是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对企业“问诊把脉、对症下药”,先要治企业“躺平”的毛病。一方面要通过典型执法案例和约谈警告、立案查处、停产整顿、顶格处罚等手段,释放警示威慑涟漪效应,让企业负责人对隐患整改心生敬畏;另一方面也不能对涉事企业一罚了事,监管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真正做到“授人以渔”,教授其方法和要领,真正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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