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征
“请佩戴头盔!”“请佩戴头盔!”“请佩戴头盔!”……一段时间以来,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要道上,市民朋友天天都能听到来自公安交警部门这般殷殷叮嘱、谆谆告诫的温馨提醒喇叭声。显而易见,在电动车、摩托车的安全管理上,公安交警部门也是绞尽脑汁、煞费苦心,笔者以为,实属无可奈何之举!无数血的事故,已是人所共识的不争之事实!只要是骑行电动车、摩托车出门,头盔置顶,头等大事,更是文明之举!
这些年,电动车被广泛应用于城乡,尤其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城市街道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如此便捷的交通工具,的确较好地解决了上班一族、孩子上学接送等出行问题,愈来愈成为人们既低碳又环保的出行方式之一。君不见,针对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交警同志不辞劳苦、雷打不动地设卡执勤、值守劝阻,周而复始、不厌其烦地认真纠正,加以规劝。不难发现,高峰期间尤其是早、中、晚节点,无论是上班一族,还是接送孩子上学,广大市民朋友大多能够自觉地戴上了头盔出行,着实令人欣慰。
但是,笔者也注意到,高峰期间之外,尽管耳闻温馨提醒喇叭声、目睹交警认真执勤的身影,有的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干脆调头或转弯躲避开来;有的骑行至交警设卡提醒点10多米处停下车来,麻溜地从车后座里取出头盔戴上;有的以大无畏的“豪迈”之气“迎”上交警,不听劝阻,我行我素,强行赶路……大有“我想咋地就咋地”的“英雄气概”!在个别骑行者的心目中,对于置身路边的公安交警的温馨提醒,还有那分贝不大的喇叭声,简直是形同虚设、置若罔闻!由是观之,头盔置顶出行,效果不够理想。
以人为本,安全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根据公安部门发布的规定,驾、乘电动车也要戴头盔。这,不但是自身安全的需要,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体现。一位面的司机朋友认为,“不管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只要你出门,就应该戴头盔,至少自个儿安全些,也叫别人感觉安全些……要不然,就罚款!”然而,罚款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亦非万能的。须知——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电动车的安全管理,复杂而又敏感,关系千家万户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当然,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笔者以为,眼下,最关键的是如何让电动车、摩托车骑行者都能像人人共同抗疫、自觉佩戴口罩那样,个个养成佩戴头盔的行为自觉!笔者呼吁,头盔置顶,头等大事!无论男女老少,都应该而且必须佩戴头盔、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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