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吴晓军)近日,固始县检察院在开展土地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中发现,付某在未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法占用丰港乡某村土地建设预制厂。固始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后,房屋并未拆除。该局向县法院申请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县法院作出准予执行的行政裁定后,违建仍未拆除。
获得该线索后,固始县检察院遂依职开展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现场实地查看违建处置情况,并向丰港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履行职责。最终,该违建全部拆除,土地得以复耕。
“保护耕地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检察机关在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办案检察官说。
温馨提示
本页面内容不允许直接阅读,请通过《信阳日报》客户端浏览查看。
扫描二维码下载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