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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活“枫桥经验” 守护一方平安


——紫水派出所探索建立“三个三”邻里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法纪略

□本报记者 孙浩然

2022年6月,光山县紫水街道余集村胡某意报警称,自家坟地被挖毁。经了解,胡某意家坟地与夏某德家坟地南侧相邻,2021年年底,其重新修整坟地,夏某德认为界埂和土层过高,双方引发矛盾。村委会虽多次协调,但仍未化解。

2022年5月底,夏某德将胡某意修筑的界埂和土层挖毁。紫水派出所民警介入后,看着双方互不相让,深知此案要从深层次入手,才能避免矛盾激化。随后,紫水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在村干部的配合下,通过走访调查,全面了解事实,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家属等做劝导工作,在竭力缩小双方诉求差距的同时,紧盯双方动向。经十余次的调处,在2023年春节后,双方对自己先期诉求做出让步,达成保持现状的一致意见。

这只是紫水派出所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作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近年来,紫水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抓好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动专业力量、群众力量,总结提炼出“三个三”有效方法,做到矛盾纠纷“有处说”“有人管”“有着落”。

紫水派出所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把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末梢。一是借助部门力量。紫水派出所通过与政府综治办、司法所、人民法庭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轮值”制度,根据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调处,防止问题搁置、矛盾上行。二是借助社区力量。充分发挥“一村(格)一警”机制作用,以及社区民辅警在村两委兼职的优势,发动村级组织和广大村(社区)干部参与邻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是借助群众力量。与辖区德高望重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建立良好沟通机制,充分发挥他们在群众中威望高、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打“亲情牌”“邻里牌”“法律牌”“政策牌”,做到邻里纠纷“有处说”。

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有的邻里因纠纷几十年都打不开心结,解决起来费时费力。紫水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邻里纠纷区别对待、分级化解。一是强化群众力量,实行一级调解,秉持“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理念,发挥治安信息员、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起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村(居)力量,实行二级调解,充分利用社区组织、村(居)委会的人文优势、感情优势,对邻里等一般性矛盾纠纷进行快速调解,努力将各类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叠加。三是强化部门力量,实行三级调解,通过街道综治联席会议,派出所与综治办、人民司法所互通情况,有效联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辖区。对于无法调解的纠纷,由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专业力量参与,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邻里纠纷“有人管”。

紫水派出所积极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将各类矛盾纠纷发现在基层、处置在前端、化解在一线。一是建立重点排查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综治例会作用,对引发矛盾纠纷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予以重点关注,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确保“动态有人注意、情况有人收集、问题有人报告、困难有人解决”。二是建立日常走访机制,以“入户走访”“警民恳谈会”等形式,对社区邻里纠纷进行动态排查。三是建立案件回访机制,组织办案民警定期进行案件回访,对案件是否引发矛盾纠纷、信访等隐患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防止案结事未结、事结心未解,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邻里纠纷“有着落”。

据了解,近年来,紫水派出所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83起,调处成功率高达98.31%,辖区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越级上访问题。

“‘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派出所主防作用,多元联动解忧化纷,提高服务温度,缩短服务距离,筑牢社会治理基石。”紫水派出所所长吴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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