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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司法为民“枫”景


达权店法庭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本报讯(记者 孙浩然)近年来,商城县法院达权店法庭始终践行“司法为民、为民司法”的初心,秉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使命,以建设“山区法庭”为抓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以辖区平安和谐为工作理念,紧抓时代赋予的新要求、新机遇,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共绘诉源治理新“枫”景,为乡风文明建设贡献司法力量。该法庭先后被河南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河南省高院授予“四最法庭”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被信阳市委政法委授予“红旗法庭”;被商城县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称号;今年2月,被河南省高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优化服务减诉累。为方便山区群众诉讼,达权店法庭结合信阳中院首创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十项机制中的“司法超市机制”,在线下平台设立了集诉讼引导、案件受理、案件查询、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打印复印、法律咨询、休息等候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超市”服务窗口,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诉累。

普法形式多样化。达权店法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载体,拓宽山区群众学法知法渠道,先后开展了“乡镇干部旁听日”“法庭公开日”“中小学生进法庭”“送法进校园”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让普法活动更鲜活、更生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捍卫合法权益。

司法便民“零距离”。达权店法庭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实践活动要求,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为导向,将巡回法庭审理地点设在村委会,让村民在家门口直观感受庭审过程,使法律从冰冷的纸面走进了生活,既增添司法温度,又兼顾法理与情理。在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让群众在“零距离”办案中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情,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基层法庭扎根基层,依靠的是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达权店法庭在工作中一直用实际行动强化“乡庭联动”,同时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成果,对辖区内可能产生的矛盾纠纷隐患,创建诉前化解、诉中调解的微信对接平台,准确分析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和焦点问题,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突破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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