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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检察院向虚假诉讼亮剑


本报讯(吴晓军 盛钰涵)近期,固始县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判决撤销了原审调解书,驳回原审原告的起诉。

该案件实际欠款人为樊某燕(樊某洋的叔叔),樊某燕向陈某某出具欠条时签下了樊某洋的身份证号和名字,后续以樊某洋的身份参加了庭审。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樊某洋的银行卡被冻结,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损害了樊某洋的合法权益,固始县检察院遂向固始县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固始县法院审查后认为,原审原告起诉属于被告主体错误,遂判决撤销原调解书。

樊某燕冒用案外人樊某洋的身份信息,致使樊某洋成为被告,损害了案外人樊某洋的合法权益,妨碍司法秩序。固始县检察院通过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督促法院依法改判,维护了司法权威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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