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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激励约束 严格奖优罚劣


我市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办法

本报讯(记者 李凯)为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依法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以营商环境优化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市日前印发《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办法》,进一步结合我市实际,锚定“最优营商环境”总体目标,奋力进入省第一方阵,夯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机制保障。

《奖惩办法》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制定《奖惩办法》的目的。充分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建立健全导向、激励、约束机制。二是确定了奖惩的依据。委托第三方评估调查机构对涉及营商环境评价的牵头单位(含驻信单位),分三组分别进行月考核、季排名,纳入市委大考核办公室日常考核台账,实行奖惩。三是规定了考评体系。按照省年度评价工作安排,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市营商办加强组织协调,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密切联动配合,扎实做好省年度评价各项迎评工作。四是明确了奖惩情形和方式。对牵头单位(含驻信单位),8县以及9个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政策措施、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不力,贻误工作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事项安排部署不及时、责任不清晰、督促落实不力的;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牵头单位不主动、不及时沟通协调,配合责任单位不支持的,以及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积极、不到位、推诿扯皮的,经市营商办研究后,由市纪委监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五是本办法涉及对驻信单位的奖惩决定,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涉及企业的奖惩由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奖惩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励全市党员干部坚持担当作为、大员上前、靠前服务,强化激励约束,严格奖优罚劣,用实干实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助推产业发展,谱写“美好生活看信阳”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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